
详情介绍
基金打点人可以操作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
基金打点人在履行适当措施后,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罗国债、处所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门、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罗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罗按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等,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打点人应当根据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选取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构建组合,制止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风险收益特征


